第三者归还婚内转账故意少还1分钱
【第三者归还婚内转账故意少还1分钱】近日,广州白云区。谢某与妻子结婚后10年与彭某相识,两人发展成“情人”。婚姻存续期间,谢某瞒着妻子频繁给彭某转账1314、520等表达爱意,还购买了汽车、不动产,共花费夫妻共同财产456730.14元。妻子收集证据,将谢某与彭某告上法庭,彭某迅速将45万多转回给谢某。谢某辩称:二人不存在不正当关系,转账金额属于借款,房、车均为公司消费。彭某则辩称:二人是朋友,双方存在借款,目前已全部还清。原来在得知自己被告后,彭某就以还款的名义向谢某分别转账88879.99元和353701.47元,再加上交往期间转账14148.67元,仅剩下1分钱彭某拒绝归还,坚称这是自愿赠与。 法院经审理:从种种证据来看,谢某与彭某长期存在不正当交往的事实属实,两被告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赠予行为无效。尚未返还的金额为0.01元(456730.14元-14148.67元-88879.99元-353701.47元),应立即返还。(来源:民生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