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中,张译与李光洁分别饰演洪亮与李人骏
黑社会成员庭审当庭喊冤、坚持程序正义的主办检察官被撤并被逼录制自称“保护伞”的视频后被杀、本应转送的尸体被“误烧”、有人利用领导岗位影响力干预办案……这些情节都来自热播剧《以法之名》。该剧让“检察机关第十一部”首次走入了公众视野,公众由此了解何为检察侦查权,了解当司法系统出现内部腐败时,“第十一部”是如何行使其检察侦查权“刀刃向内”,铲除司法系统内的黑恶势力的。
与以往的法治题材作品例如《江河之上》《巡回检察组》等相比,该剧将镜头聚焦在司法系统内部,通过对公检法等司法体系生态的全维度生动演绎,让观众在明白司法监督体系是如何运行的同时,也感同身受剧中故事的“真”、反派势力思维模式和手段的“官味”、刀刃向内的“难”等元素,内心产生震撼的同时也激起对相关社会现象和问题的共鸣。
“刀刃向内”展现对执法者的司法约束
该剧初始,万海集团法务总监张文菁在法庭上的那句“万海无罪”,彻底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这起案件的关注。省检察院因此派出了指导小组,继而也让我们从指导小组工作中发现了许多引人深思的对执法者司法约束的缺失。
指导小组组长郑雅萍在办案过程中与涉案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值得注意的是,每次谈话或任何活动,东平市检察院的该案主办法官谢鸿飞均全程参与。这不仅能使谢鸿飞实时了解指导组的工作进展,形成对抗方案,同时也给他机会通过语言、肢体、通风报信等行为恐吓被谈话者或关键证人来掩盖事实真相。而在第十一部检察官洪亮和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人骏的谈话过程中我们发现,李人骏丝毫不认为指派自己的妹夫程子健作为本院管辖案件中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有任何不妥。此外,在整个案件推进过程中,司法系统涉黑势力竟然预判到了指导组下一步需要找到的证人或突破口,提前掐断线索,从而成功阻碍指导组工作推进。
上述剧情中直接或间接体现出的问题,皆反映出在当下司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对执法人员的工作管理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否则极其容易出现知法懂法的司法涉黑势力利用其法律知识或现有司法制度的不足逃避或掩盖罪责。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在现实里,良法才能善治,完善的执法司法监督制度是人民对执法司法系统信任的根本点。近几年,各级检察院陆续成立了第十一部这一“刀刃向内”的部门,也正是这个原因。
谢鸿飞被查出问题后,在政绩与案件的真实性、公正性之间,政法委书记兰景茗和李人骏选择了前者。兰景茗是李人骏的伯乐,李人骏此时还未对兰景茗有任何怀疑,一心只想着尽快抹去代理检察长的“代理”二字,因此急着将案子尘埃落定——与案件真相相比,有利于政绩的案件结果才是此时最为重要的。这也为剧中后续李人骏不经意间被塑造成东平检察系统的那把“伞”埋下了伏笔。随后,当洪亮发现13年前办理的案件有错时,也陷入了自我的否定之中,这才有了郑雅萍对其的质问:“请你对得起这身衣服。”因此,如何合理制定规则对执法者进行约束,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公正性,就变得尤为重要。剧中似乎已经对此进行了回答:“比起一个错案带来的长久的社会影响和法律影响,个人犯错的责任其实是微不足道的。”对待错案,应该把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放在第一位,把个人犯错的责任放后,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应当对此进行保障。
谢鸿飞在调取嫌疑人的通话记录之后,在交给李人骏之前先告知了涉黑人员并商量对策;指导组在审查过程中,才逐步得知程子健与李人骏、谢鸿飞、兰景茗等人的身份关系;作为刑侦大队队长的姜红军,竟然偷偷更换水样影响鉴定结果……这些情形的出现无不反映出将数字科技技术引入司法监督工作的急迫性,应当充分借用科技的力量防范冤假错案。美国1989年经典的“中央公园慢跑者案”便是一个启示,该案直到2002年利用新的DNA技术才使真凶归案。为充分运用科技力量防范冤假错案,必须加快提高政法机关的技术装备水平,借助新兴技术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能够第一时间对执法者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甄别,真正意义上做到动态、实时、有效的司法约束。
“担当”决定了“刀刃向内”能否真的带来公平正义
剧中洪亮检察官多次提到:“司法是为了约束公民,但是执法者,更应该接受司法的约束。”“扫黑除恶”,老百姓耳熟能详,那是否真的只要“刀刃向内”了,就必然可以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了?笔者认为,答案并非如此简单。正如剧中张检所说:“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与《巡回检察组》等剧展现的侧重点不同,《以法之名》更为强调的是当坏人以好人的人设干预司法监督、现有的执法者和制度时,应当如何做出回应;如何在秉承扫黑除恶工作“精准治理”的前提下,及时纠正并重塑司法信任链条。
在剧中,警察秦锋在监狱长马重阳与洪亮等人的感召下,最终说出了13年前的真相;李人骏因为得知妻子涉案,在专案组第一次问询时选择了回避,而后还是选择说出了事实。这些都反映出检察监督工作中,执法者的“法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德国政治学家、哲学家古斯塔夫·鲁梅林曾第一次提出,“法感”是道德秩序的第二种形式,它能够提升司法民主、确保个案公正。有专家学者通过对历史法学和社会法学的实证研究发现,“法感”是无法被消灭的,它总是通过各种方式影响法治,服务于社会和民众。因此,执法者有必要以正确的态度去理解“法感”,尤其应当始终保持司法工作者的初心,以柔弱之心、包容之心去解读案件,用同理之心去换位思考,最终真正能够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执法者的方法也有益于“刀刃向内”时确保司法公正。剧中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为了提高结案率,在沟通不充分的情况下草率下定论,从而引发了恶果;也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制度漏洞、办案设备和方法落后等状况钻取空子,实施违法行为。因此,如何从制度、方法上确保司法监督工作的科学性、精准化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此外,在办案时的沟通方法上,执法者应当尽力实现“法理、事理、情理”的辩证统一,既需以法律为根基寸步不移,又需以社会常理为标尺校准方向,更需以人性关怀为纽带传递司法温度。第一集中,即将退休的王检察官出于善意和人文关怀,让犯罪嫌疑人解开手铐为父亲上坟,没想到嫌疑人借机自杀(未遂)。在经过一系列内部调查和争论后,指导组决定让王检察官“戴罪立功”,参与到万海案的调查中,这就体现了法律范围内的有温度的回应。但值得注意的是,执法者方法的提升,最终目的还是为解决如何建立动态、实时、有效的司法约束制度,可以在司法监督办案过程中将好人人设的坏人及时揪出,同时立刻重塑司法信任链条,让类似于剧中万潮这样的涉案群众真正信任并敢于第一时间托付司法。
“担当”决定了“刀刃向内”是否真的能带来公平正义的感受。该剧通过对不同角色的定位,描述了司法系统中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司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风格、思维方式等。但无论是内心始终没有灰色地带的郑雅萍,还是出生于洪家村内心活动变化丰富的洪亮,抑或看问题“有深度、有广度”的张检等,无不都体现出了作为司法工作者的担当。司法的公平公正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每一个案件都牵动着老百姓的心事,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利益。近日最高检更是新设了检察侦查厅,加大了检察机关对司法人员侦查活动的监督,尤其是对司法活动中渎职犯罪行为追究刑责的力度。执法者应当坚持不懈理解“担当”在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涵义,充分理解司法为民的理念,走进群众中,倾听群众的心声,用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践行司法工作者的担当。
(徐骁枫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