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四川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开庭,庭审从上午9:30持续至晚上8时许。被告人梁某某在法庭上突然解除了自己的辩护律师委托,导致法庭宣布休庭。梁某某声称她是正当防卫。

休庭后,受害女子的母亲王女士在法院门口接受了媒体采访。法庭上关于梁某某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应承担多少刑事责任成为争论焦点。旁听人士透露,梁某某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并要求其辩护人以正当防卫为其辩护。她还称受害人骂了她,让她站到了被告席上。梁某某承认自己不认识被害人,并辩称随身带刀是因为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具体是被害人不给她开门。

保安黄某乾作为证人出庭,证实梁某某上门滋扰其他住户的事情并非第一次,之前也去骚扰过其他住户。梁某某在庭上多次破坏法庭秩序,表现得很坦然,没有出现因为杀了人而羞愧自责的情绪。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一审延期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