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30届缔约国大会上,日本代表片面强调日遗化武销毁进展和投入,却对问题避而不谈。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军控司副司长王大学当场予以驳斥,严肃敦促日方加快处理在华遗弃化学武器进程。

尽管日本战败已有80年,但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仍未清理完毕,且处置进程严重滞后。日本自己承诺的销毁任务已经四次延期。这些深埋在中国大地的日遗化武记录了军国主义的滔天罪恶。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侵华日军在中国多地建立毒气工厂或化学武器装配厂,并在上海、宜昌、太原等地部署化学战部队。其中,与731部队并称为“恶魔兄弟”的516部队,曾公然违背国际公约,研制有“毒剂之王”之称的芥子气等杀伤性化学武器。

据资料证明,自1929年至1945年,日本至少生产了7000多吨、700多万发毒气弹,绝大多数运到了中国。二战期间,日军在中国大量使用化学武器,其中有确切时间、地点和伤亡记载的就达1791次,造成中国军民大量伤亡。更丑恶的是,日本战败后极力掩盖罪行,烧毁相关文件,将大量化武掩埋地下或丢弃在山间密林、江河湖泊、海港滩涂,甚至是居民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