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柞水县的何女士今年28岁,2019年12月19日与程先生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婚礼时邀请了郑先生担任伴郎。婚后程先生经常外出打工,第二年何女士和郑先生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22年12月4日生育一名男婴。在医院分娩期间,郑先生以配偶身份签署了委托书和患者知情同意书等材料。2023年2月15日,二人在当地为孩子举办满月宴,邀请双方亲属参加。
此后,何女士带着儿子在柞水县生活,其生活费用全部由郑先生承担。2023年3月29日,郑先生因非法狩猎罪被柞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收监执行后二人终止重婚关系。
6月26日,何女士和郑先生因涉嫌重婚罪被逮捕。柞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何女士有配偶,而郑先生明知她有配偶,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其行为构成重婚罪。法院最终判决何女士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郑先生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