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九龙坡一家餐馆发生了一起特别的买单事件。一群十人聚餐消费了1262元,但散席后只剩下张先生一人。餐馆老板找张先生结账时,他声称是朋友组局,应由朋友付款,自己无力支付。无奈之下,餐馆老板报了警。
民警随后联系了所谓的组局者,对方表示自己也没钱,需要筹钱。在民警的协调下,张先生写下承诺书并押下身份证,答应次日18点前结账。然而,第二天张先生再次反悔,称朋友联系不上。
律师指出,既然张先生已经写了承诺书,他就应该承担付款义务。张先生和他的朋友之间可以根据内部约定进行费用分担或追偿。如果餐馆仍收不到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