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起来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前两天晚上,重庆九龙坡一家餐馆来了十个人聚餐。大伙儿从傍晚五六点一直吃到半夜十二点,酒足饭饱后点了1262块钱的账单。眼看夜深了,该散场了,结果其他九个人陆陆续续找各种借口全溜了,最后只剩下张先生被服务员拦在门口。

服务员的意思很明确:先生,您看这桌就剩您了,单得结一下。张先生解释说这饭局不是他组的,是一个叫“小银”的朋友组的局,说好了是人家请客。可这会儿,组局的那位“小银”朋友电话关机,人都找不着了。张先生自己身上钱不够,无法结账。

餐馆不能让人吃“霸王餐”,只好报了警。民警来后协调,最终达成了一个方案:张先生签下一份书面承诺书,答应在第二天下午六点之前把这1262元的餐费结清,并把自己的身份证押在了餐馆。

按理说事情到这儿总该告一段落了吧?没想到第二天还有续集。到了约定时间,张先生没出现,也没打钱。餐馆联系他,他的理由还是那个:组局的朋友“小银”还没把钱转给他,所以他没法付。而且这回,他对头天晚上签的那份承诺书也有了新的说法,觉得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