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被害案找到关键证人 律师质疑精神鉴定矛盾!12月16日,成都中院对27岁女子王某雅在家门口遭持刀伤害致死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于下午17点30分结束,王某雅母亲的代理律师臧梵清表示,该案将于12月19日宣判。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梁某滢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臧梵清提到,律师团队在庭前对涉案小区逐栋调查,找到了关键证人,以证明梁某滢不存在幻听幻视症状。臧梵清认为梁某滢的精神状况鉴定存在前后矛盾,他在庭审中逐条与鉴定人核对精神检查的每一项是否为自制力缺失,鉴定人均表示单独看每一项不构成自制力缺失,但最终却得出了自制力缺失的结论。
据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一小区内,35岁的女性住户梁某滢持刀闯入27岁王某雅住所,对其捅刺致死。成都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2025年11月20日,该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司法鉴定显示,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在庭上,梁某滢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并要求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随后解除其辩护律师,合议庭根据相关规定休庭,延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