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副院长被举报违规拉票 校方回应处分情况!近日,山西大同大学音乐学院现任副院长曹某某被举报在5月的副院长人选民主推荐环节存在违规拉票行为。经校纪委调查确认后,曹某某受到诫勉处分,但依然保留了副院长职务。此外,还有教师称曹某某涉嫌论文抄袭、学术不端,并在被处分期间参与职称晋升申报。

12月12日,校方纪检部门负责人回应称,曹某某的拉票行为发生在民主推荐环节而非干部考察期间,已对其进行诫勉处分。但由于举报是在其任职之后收到的,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并未免去其副院长职务。关于论文查重率过高的问题,校方表示这是历史原因所致,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至于曹某某申请教授职称一事,目前仅处于公示阶段,还未完成组织程序。

爆料人提供了一份录音,显示有人被要求投票给曹某某。曹某某曾在多场声乐比赛中获奖,并指导学生参赛获得“最佳指导教师奖”。据中国知网资料,曹某某于2010年和2011年分别发表两篇论文,查重报告显示其中一篇总文字复制比为51.8%,另一篇为80.1%。校方解释称,这两篇文章发表于2012年之前,当时并无查重要求。

校方纪检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曹某某的论文是在求学阶段所撰写,对后期个人职称评定未起到作用。对于职称评审工作,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只是公示阶段,还需经过讲课、材料审核及征求纪委意见等步骤。校方在调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和纪律,处理结果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与实名反映人进行了面对面反馈。
专家分析认为,在民主推荐环节进行拉票行为危害很大,破坏选人用人的严肃性和政治生态。对责任人的处分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只对个别人打招呼情节相对较轻,而大规模拉票则性质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