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保密局主管主办的“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则案例:某单位工作人员吕某因疏忽大意在工作群中发布了国家秘密信息,该信息被转发至三个微信群。这三个微信群中有近百名同事,但没有一人出面提醒或制止,导致国家秘密信息全面扩散。最终,吕某及三个微信群管理员均被追究了相应责任。
近年来,工作群失泄密事件频发,背后往往隐藏着群成员及管理员的漠然心态。他们认为自己只是转发内容,不承担责任;或者认为别人发的内容与自己无关;甚至有管理员质疑自己是否需要担责。这种态度源于线上工作场景中管理责任缺位、护密意识缺乏以及制度机制缺失等因素,导致人人自扫门前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保密法第五条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和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因此,一旦发现失泄密风险隐患,各方都有义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补救措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
机关和单位应当坚持“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保密管理的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