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探要你发身体照片做形象评估,给发吗?”“游戏好友送限量皮肤,要你视频裸聊几分钟,答应吗?”在浏阳市新屋岭初级中学的礼堂里,面对这两个直击要害的问题,台下的学生们几乎不假思索地齐声回答:“不!”这场以防范“隔空猥亵”为核心的青少年健康用网公益活动就此拉开帷幕,将网络屏幕后的隐秘陷阱暴露在阳光之下。

活动主讲人李思瑶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自2017年投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她扎根办案一线8年,经手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700余件,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痛点与难点有着深刻的理解。开场时,她提出一个问题:“大家上网时,有没有遇到过让你觉得不舒服的危险事?”角落里一个男孩缓缓举起手,声音不大但清晰:“我在游戏里认识的人,对我性骚扰。”这句话像一颗石子,在孩子们心中激起涟漪,原本带着几分好奇与轻松的脸庞变得专注起来。

今年2月,一份判决文书为所有人敲响警钟:某大学大三学生周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时间倒回2024年3月,门头沟区11岁的小学生小陈想找一个“免费学习监督员”督促自己进步。她在社交平台上搜索关键词时,被用户“吃池池”发布的无偿监督内容吸引并关注了他。线上交流开始后,“吃池池”接连打探小陈的姓名、年龄和性别,随后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借口,要求小陈称呼自己“主人”,甚至强迫她拍摄裸照、录制裸体视频。懵懂的小陈被迫屈服,直到母亲无意中翻看她的手机才发现这些不堪入目的内容。家长立刻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这个网名叫“吃池池”的周某躲在大学宿舍里,以“监督学习”“帮涨粉”为幌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了多名未成年人。小陈只是他侵害的受害者之一。

所谓“隔空猥亵”,是指不法分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借助互联网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的违法犯罪行为。即便没有直接肢体接触,只要强迫14岁以下未成年人暴露隐私部位、发送私密影像,都是对孩子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线下猥亵具有同等的社会危害性,同样构成猥亵儿童罪。早在2018年,最高检就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