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该专心学业的年纪,一名大学生却因一时贪念触犯了法律。近日,邯郸曲周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引起关注:一位“00后”在校大学生袁某为了赚取“快钱”,在家制造假币,最终被判缓刑,人生留下了永久的污点。

2023年2月,袁某萌生了制造假币的想法,并通过境外网站联系到出售造假技术的张某。他以628元的价格购入水印丝印版、防伪纸和不同面额人民币图片模板等核心材料,又自行购置打印机、刮胶刀等设备,还向张某系统学习了造假技术。为帮助袁某完成造假,张某还专门委托他人制作20元人民币水印图案丝印版,并直接邮寄给他。
在自家卧室里,袁某利用这些工具悄悄伪造货币,直到2023年10月13日被曲周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警方在其住处搜出伪造的10元、20元、50元面额人民币共计344张,总面额达12640元。经银行专业鉴定,这些假币均无正规人像水印,安全线无磁性,在紫外光下也无荧光面额数字,属于彻头彻尾的伪造货币,毫无防伪特征。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货币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伪造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袁某在未受到讯问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自愿接受处罚,结合其在校大学生身份及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法院最终作出从轻处罚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已缴纳),扣押在案的造假工具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