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医院私换狂犬疫苗事件 误会已澄清【两砚网】

官方通报医院私换狂犬疫苗事件 误会已澄清

   2025-12-21 15:04:13 环球网两砚网11
核心提示:2025年12月18日,有群众在网上反映在桐梓县海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打狂犬疫苗时,医院私自更换药品。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核实

2025年12月18日,有群众在网上反映在桐梓县海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打狂犬疫苗时,医院私自更换药品。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核实。

经调查,12月17日14时28分,赵某某因被狗咬后到海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门诊医生为其开具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价格为310元/剂次。然而,在14时48分护士录入疫苗追溯码时,误将前一接种对象使用的山东亦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的包装盒扫码录入系统,导致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上的疫苗信息与赵某某实际接种的疫苗信息不一致。

当天共有三人接种狂犬病疫苗。进一步核查显示,山东亦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12月16日库存67剂次,12月17日共接种两剂次,剩余65剂次;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12月16日库存9剂次,17日接种赵某某一剂次,剩余8剂次。因此,可以确认海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存在更换药品的情况,赵某某实际注射的是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价格310元/剂次。

事情发生后,海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马某主动向赵某某家属诚恳道歉。根据调查结果,卫生健康局对海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马某、副主任刘某通报批评,并分别扣除一个月绩效工资;同时对当班护士冯某和令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三个月绩效工资。

未来,该局表示将吸取此次事件教训,严格规范全县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并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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