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封关运作。封关后,海南岛全岛将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作为探索当今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载体,海南自贸港承载着将制度型开放向纵深推进的战略使命。
中央财办有关同志在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时指出,要以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为引领,优化自贸试验区布局范围、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好发挥制度型开放“试验田”作用,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制度型开放工作时明确,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制度型开放的提法最早出现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之后在很多重要会议和文件中,包括不久前出台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制度型开放都反复被强调,这是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后的重点工作内容。
促进制度型开放,要在关键方向和重点领域上持续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度型开放与传统意义上的对外开放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加快与高标准国际通行规则的相容相通,要把规则“引进来”,并尽快制定从国家、行业到主要企业层面的应对策略和实施路线。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把外资引进来、把商品卖出去是重要方向。现在形势出现很大改变,推动国内制度体系与国际通行规则深度衔接,以开放促改革、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成为了开放面临的重要任务。
专家建议,海南自贸港要进一步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十五五”规划建议和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都强调,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几方面显然是制度型开放的重点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