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所高校开展了绩效工资改革。以杭州师范大学发布的《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为例,该文件明确了“以岗定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多所高校也在进行类似的改革。

这些方案引发了热烈讨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这类绩效工资改革可能在根本方向上是错误的,甚至是“反改革”的。
2025年11月,杭州师范大学召开绩效工资改革动员部署会,学校党委书记郭东风指出,此次改革旨在全校营造“拒绝平庸、拒绝躺平、拒绝守旧”的氛围,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副校长唐睿康强调要明确“以岗定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制定出符合学院特点和发展阶段的内部分配方案。
会后,多名教师发表看法。外国语学院孙海龙副教授表示,这次改革有效突破了以往“论资排辈”和“大锅饭”式的传统分配模式,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奠定了基础。国际教育学院李雯静副教授认为,这既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动力,也建立了更加公平、透明的激励通道。
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将教学科研人员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类,每类岗位都设定了差异化的年度基本工作业绩要求。例如,一位“科研为主型”的副高职称教师每年需完成至少18个科研业绩点,而“教学为主型”的副高教师此项要求仅为2点,但需承担更多教学课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