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醉酒男误伤肇事者获刑 寻衅滋事罪成立!去年7月10日,春城晚报报道了“8岁娃遭醉酒男误伤”事件。近日,该事件有了新进展,肇事男子因寻衅滋事被判刑2年。

去年7月6日晚上8点10分左右,昆明市8岁男童小华(化名)骑车出门玩耍时,在官渡区某牛肉火锅的外摆营业区域被一名醉酒男子用塑料凳砸中头部,当场瘫坐在地血流不止。随后,小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颅骨凹陷,最深处达0.7厘米。同年7月8日,肇事者徐某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刑事拘留,并于7月22日被逮捕。

据小华的母亲向女士透露,小华经过开颅手术治疗后,头部遗留大面积弧形伤疤。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39岁的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经过6个月的司法流程,相关案情已被审理查明。案发当晚8时许,徐某与朋友在官渡区某牛肉火锅吃饭喝酒,酒后用红色塑料凳砸向同桌老乡,随后击中小华头部,造成右侧顶骨凹陷性骨折、头皮裂伤及血肿等。经鉴定,小华遭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认为徐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判决结果表示不再上诉。其家属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称,这是个意外,他们没有推卸责任,但不是故意打小孩的,徐某当晚喝多了。当时是老乡之间在劝酒过程中相互推搡,凳子弄到老乡身上,这时小孩刚好经过,凳子反弹又弄到了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