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年伊始,北京、宁夏、福州等多地提高了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水平。国家医保局在去年末的全国医保工作会议上部署了今年继续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的计划,并在新年致辞中承诺稳步提升产前检查待遇水平,探索制定基本服务包,努力帮助产妇“孕得优”。
北京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各类医保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从原来的最多3000元提高至3000元(含)以内报销100%,3000元以上报销30%,基金最多支付1万元。广东惠州和福建福州等城市也推出了女职工产前检查政策内费用全额报销的政策,以减轻准妈妈们的生育负担。
浙江省从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政策,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3450元/周期的产前检查服务包,每多一胎还可额外增加1000元。宁夏从1月1日起提高产前检查医保待遇,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产检费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4500元。原职工产前检查500元人头包干结算政策于2026年7月1日停止执行。宁夏还制定了《2026版产前分级检查项目基本服务包(试行)》,作为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产前检查服务的参考依据,服务包中包含了孕期13次产检的60多个检查项目。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切实做好生育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提出提升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经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按规定支付后,超出部分按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予以保障。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比例统一为50%,支付限额与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合并保障,提高到每年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