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杭州临平艺尚小镇汀雨路桥上发生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警情。35岁的徐某为庆祝新年,凌晨在桥上燃放烟花。然而点燃之后,情况有些失控,溅射的烟花突然炸伤了边上围观的女子尹某,尹某当即捂着左脚跳了起来。民警接到警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尹某的左脚小拇指被炸伤,出现轻微红肿。在民警的调解下,徐某自愿赔偿尹某500元。

但事情并未结束,原来这烟花是徐某特地驾车前往海宁市购买的。因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徐某随后被乔司派出所传唤调查。

春节临近,临平区全域实行烟花爆竹“双禁”政策,任何触碰红线的行为都将被依法查处。近日,区综合执法局崇贤中队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线索,成功查处一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崇贤街道某厂内私自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2024年12月18日被公安局查获。执法人员发现尚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包括多个品种,现均已被相关部门扣押后销毁。

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移送后,崇贤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外地购入烟花爆竹后,违规存放在汽车及厂区等无安全保障的场所,并向多人销售,累计非法获利达10万余元。最终,当事人因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并全额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