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于2月24日发布两则公告,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将另外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这两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实体实施管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禁止向这些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以及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这些实体。正在进行的相关活动需立即停止。
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日本实体被列入关注名单。对于这些实体,出口经营者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通过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在申请单项许可时,需要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并书面承诺不将两用物项用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用途。商务部将对这些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涉及军事用途或其他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出口不予批准。如果这些实体履行配合核查义务,可申请移出关注名单,商务部核实后可将其移出。
商务部表示,上述措施旨在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是正当、合理且合法的。这些措施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及两用物项,不会影响中日正常的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无需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