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202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如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稳定岗位、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增强服务业带动就业能力等,来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
报告还强调了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就业歧视治理以及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这些措施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消费问题,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并通过优化供给结构以更好地满足需求。
对于如何实现居民增收,专家们提出了多个建议。苏剑教授认为,经济发展是根本途径,同时需要扩大就业机会,确保更多城乡居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此外,他还提到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性,例如通过放宽农村宅基地及承包地交易限制,让农民能够从中获得收益。罗志恒则建议加大国资收益上缴财政力度,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鼓励上市公司增加分红和实施股权激励,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并探索设立“城乡居民增收专项引导基金”,对主动涨薪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以此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全社会推广涨薪行为。
关于哪类人群会从这些政策中受益更多,苏剑表示,虽然政策面向全体城乡居民,但中低收入群体可能会获得更多实惠,尤其是农民和城市务工人员,因为这部分人基数大,其收入增长对改善整体消费预期具有重要意义。
在再分配环节减轻居民负担方面,罗志恒建议调整个税政策,比如将配偶父母的赡养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并扩展大病医疗费用扣除对象。此外,他还提议通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间接增加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包括扩大义务教育范畴至幼儿园至高中阶段,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全民的大病救助体系,以及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