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物业管理改服务 促进行业规范化【两砚网】

建议物业管理改服务 促进行业规范化

   2026-03-11 14:31:58 光明网两砚网15
核心提示:3月7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建议将官方文件中的“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

3月7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建议将官方文件中的“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3月9日,住建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并将行业分类从“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一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一词出现在法规名称和国民经济统计目录中,物业公司登记注册时也使用这一称呼。但从严格意义上讲,物业公司没有管理职权,只有服务职责。法律明确其服务责任而非管理权,因此“物业管理”一词存在争议。

现行《物业管理条例》中同时存在“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的表述。之所以出现“物业管理”一词,是因为物业中的“物”需要管理;实际上物业公司主要服务的对象是“人”,所以称为“物业服务”更为恰当。继续使用“物业管理”可能导致物业公司产生“管理幻觉”。

《民法典》第二十四章为“物业服务合同”,全章都以“物业服务人”称呼物业公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的范围和服务属性,进一步强调了物业服务的本质。

将“物业管理”统一改为“物业服务”有助于改变称呼混乱局面,使行业更加规范,提升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并扭转部分物业公司自居“管理者”的观念。过去一些物业公司在门禁、停车、收费等问题上态度强势,这种观念需要彻底改变。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500强)平均物业费收缴率已降至71%,连续四年下滑。业主满意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物业服务质量不理想。更改法规名称、统一法规内容、规范行业分类,以及推动物业公司名称统一“去管理”“变服务”,都是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的重要措施。

为了促使物业公司转变思想观念,还需完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并加强日常监管。过去物业服务主要依靠业委会和业主监督,作用有限,今后相关部门应强化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监管,利用改变名称的契机推动物业服务实现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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