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婴主犯听到死缓当庭开骂 母亲呼吁买卖同罪!3月24日上午,“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在山东泰安开庭宣判。该案当事人及家属透露,二审维持原判。9时许,被抢婴儿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走出法院,表示:“没有买就没有卖,希望买卖同罪。”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三人从袁永贵处得知姜家仅有老人在家后,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抢走了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并将其转手卖掉。此后,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开始了长达17年的寻子之路。2024年,在警方的努力下,姜甲儒终于与家人相认,涉案人员也被抓获归案。
2025年9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光东、王绪勇无期徒刑;袁永贵有期徒刑十五年。曾小孩和袁永贵提起上诉。同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5个小时的审理,未当庭宣判。
姜甲儒的哥哥走出法庭后表示,四名被告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接受宣判。曾小孩听到判决后,对身旁的其他被告人左右开骂,明显可以看到他和王绪勇还在理论。姜甲儒表示,他们将前往爷爷的坟前祭奠,相信爷爷在天之灵会感到欣慰。
姜甲儒的母亲再次强调:“没有买就没有卖,希望买卖同罪。”她希望能够对买家的行为立案侦查。被害人代理律师李圣认为,庭审结果符合预判。被告人曾小孩试图通过检举揭发他人来给自己减刑,但山东省检察院查证不属实;袁永贵称姜家的信息是“无意中随口一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认为不属实。李圣表示,本案判决很好地震慑了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向社会传达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