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起外号被扇耳光 教师被处理 师德整治启动【两砚网】

学生因起外号被扇耳光 教师被处理 师德整治启动

   2026-04-13 15:56:59 央广网两砚网13
核心提示:近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蓄菁学校”一名六年级学生因给老师起绰号,遭到该校教师扇耳光致耳部损伤。目前此事已得到初步妥善解决。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涉事教师与学生家长进行调解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蓄菁学校”一名六年级学生因给老师起绰号,遭到该校教师扇耳光致耳部损伤。目前此事已得到初步妥善解决。

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涉事教师与学生家长进行调解。涉事教师向学生表达歉意,并承诺给予包含误工费在内的民事补偿。教育行政部门对涉事教师作出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俊蓉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读。她表示,教师扇学生耳光的行为实质上是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体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可采取的惩戒措施仅限于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书面检讨等,体罚和变相体罚是被明确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教师为维护教学管理秩序对学生进行体罚属于职务行为,学校应当对教师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学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向该涉事教师追偿。

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社会的法律底线。李俊蓉分析,给老师起绰号属于违纪行为,老师应采取合法合理的教育手段。扇耳光不仅是对学生身体的伤害,更是对其人格尊严的公然侵害。本案中“耳损伤”的伤情鉴定结果至关重要,建议家长在签署补偿协议时,应明确约定后续复查及可能出现的后遗症责任归属。

李俊蓉指出,本案是一起民事侵权纠纷,折射出的师德师风与教育方法问题值得深思。当地教育部门通过整顿重申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教师伸向学生的暴力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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