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老太杀害73岁老太后续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4月14日,一起“74岁老太杀害73岁老太并藏尸体”的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曾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约4.8万余元。被害人女儿毛女士表示,曾某某至今毫无悔意,她及家人将考虑是否上诉。

2025年11月19日,该案在江西赣州开庭审理。据法院判决书,2025年3月19日,曾某某与刘某某因柴火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和拉扯。曾某某用左手控制住刘某某双手,右手捡起石头砸打对方。确认刘某某没有动静后,曾某某将其拖至角落并用杂草遮挡。次日凌晨,曾某某返回现场,将尸体拖至距离案发现场约100米处的脐橙园,并用树枝遮掩。随后,曾某某携带锄头将尸体掩埋,并用海绵床垫覆盖土堆。3月30日,公安机关发现了刘某某的尸体,同日上午,曾某某在家中被捕。
法院认为,曾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刘某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曾某某杀人后转移并埋藏尸体,归案后毫无悔意,拒绝认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当严惩。因其具有坦白情节且审理时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毛女士称,曾某某出生于1950年8月,案发时74周岁,而被害人73周岁,两家是邻居关系。她提到,被告人在警察寻找凶手时还在看热闹,表现得很平静,并误导工作人员到河里寻找,最终警方在村子的脐橙园旁边找到了被害人的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