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位阿姨独吞了六位兄弟姐妹共有的拆迁款,并将百万元现金藏在家中,每天躺在上面睡觉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郑阿姨作为家中长女,户口落在母亲的老宅。老宅被征收后,她独自领取了280余万元补偿款,随后母亲将其诉至法庭。

虹口法院审理后认定这笔征收款应归其母亲所有,判决郑阿姨需返还。然而,母亲病逝后,这笔钱变成了遗产,六个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但郑阿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用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虹口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其家中搜查发现,床底下藏有100万元现金,经过细致搜查,在床底的盒子里、牛奶盒中陆续找到了总计240余万元的现金。
考虑到郑阿姨在照顾父母方面的付出,法院组织调解,其他兄弟姐妹让了一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此案,法官解释称,虽然郑阿姨户口在老宅,但她从未实际居住,且已在别处享受过政府福利分房,因此法院判定这笔征收款应归母亲所有。判决生效后,郑阿姨拒不履行的行为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罚款及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此前,法院已对郑阿姨实施过司法拘留,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多次接触发现郑阿姨生活节俭,基本排除了肆意挥霍的可能性。结合其财产报告情况及银行流水显示的大额取现操作,推断其藏匿现金存在高度可能性。在强制执行成功后,法院选择组织调解,旨在修复家庭关系,实现案结事了。调解中,其他兄弟姐妹考虑到郑阿姨对母亲的赡养付出较多,适当放弃了部分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最终实现了家庭和解。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这类极端行为反映了某些被执行人在利益面前丧失理智,甚至漠视法律权威与他人权益。对此,执行法官既要穷尽执行措施,也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柔性方式平衡各方合法权益。本案从诉讼到执行再到执行和解,体现了公正与效率并重、司法为民、善意文明执行、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最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