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4日发布两则公告,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将另外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这些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方决定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实体列入管控名单。列单后的措施包括禁止向这些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以及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这些实体。正在进行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此外,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日本实体被列为关注名单。对于这些实体,出口经营者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申请单项许可时,需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保证不将两用物项用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用途。商务部将对这些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实施更严格的审查,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或其他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用途的出口将不予批准。如果这些实体履行配合核查义务,可申请移出关注名单,商务部核实后可以将其移出。
发言人表示,此次公告措施针对被列单的日本实体执行。对于未列入名单但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或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的实体,将按照相关规定禁止对其出口两用物项。这些措施旨在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完全正当、合理、合法。相关措施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及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无需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