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事故致儿子死亡后续 家属索赔30万【两砚网】

女子出事故致儿子死亡后续 家属索赔30万

   2026-03-03 23:17:12 红网两砚网11
核心提示:骆某与朋友陈某、表姐夫沈某等人聚餐后,前往KTV唱歌饮酒。凌晨时分,骆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两名年幼的儿子回家,途中车辆侧翻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小儿子杨某乙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骆某也受伤住院

女子出事故致儿子死亡后续 家属索赔30万。骆某与朋友陈某、表姐夫沈某等人聚餐后,前往KTV唱歌饮酒。凌晨时分,骆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两名年幼的儿子回家,途中车辆侧翻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小儿子杨某乙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骆某也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骆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事后,骆某及其家属将陈某、沈某等4名共同聚餐者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沈某等4名被告未尽到全面的照顾、护送及帮助等安全注意义务,对杨某乙的死亡存在轻微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酌情判令4人共同赔偿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4年12月15日下午,骆某与陈某相约在陈某家做饭。陈某邀约宋某,宋某邀约武某,骆某邀约沈某一同吃饭并饮酒。23时许,几人前往宜良县某KTV继续喝酒。16日凌晨2时许,陈某和宋某先离开,骆某、武某、沈某约凌晨3时许离开,沈某打车先行离开,骆某和武某各骑电动自行车离开,骆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

骆某醉酒后驾驶“台铃”牌电动自行车,身前载次子杨某乙(坐在电动自行车脚踏板的塑料板凳上)、身后载长子杨某丙(坐在电动车座椅上),一起回家。凌晨3时23分许,骆某驾车沿宜良县钰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CC网吧路段时,所驾车辆与道路北侧绿化带内凉亭水泥支柱相撞后侧翻,导致杨某乙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骆某受轻伤二级,电动自行车受损。交警大队认定骆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丙、杨某乙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骆某被救护车送到宜良县某医院治疗。2024年12月16日,杨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于2025年1月1日火化。原告骆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宜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两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两砚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liangyankj.com/news/261373.html

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两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wfmy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