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年一度的泼水节如期而至,热闹非凡的场景在网络上广为传播。云小普提醒现场参与者,在享受节日欢乐的同时,也要文明过节,切勿以“过节”之名猥亵妇女。
回顾以往泼水节期间发生的不文明事件,可以看到一些不法分子借机猥亵妇女的情况。4月2日,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告,明确禁止向特定人群泼水,并严禁以泼水为名侮辱调戏妇女,违者将依法处罚。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欢度泼水节虽是喜庆的表现,但部分参与者的不当行为可能涉嫌性骚扰及猥亵,这不仅有损道德,还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往年某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一名穿着雨衣、拿着水枪的女子被“围攻”,遭遇周围人集体泼水,中途还有男子上前撕扯女子雨衣的不文明事件,律师曾林刚认为,根据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这些行为可能构成性骚扰。是否构成性骚扰需要结合主客观情况,同时考虑公序良俗和行为造成的结果及影响来判断。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以满足性欲或寻求刺激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的行为,可处以拘留等处罚。
张荆律师也提到,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对性骚扰的概念进行了原则性的界定。在参与民俗活动时,一定要把握边界,习俗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挡箭牌。市民在参与此类活动时,如发现有突破风俗礼仪底线的问题,应及时制止,情节恶劣时可以报警求助。




